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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基本資料:
1、(1)企業(yè)(含個體工商戶):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;
(2)機關或事業(yè)單位:政府機構編制部門批準成立的批文及法人代表(或負責人)的任職證明或事業(yè)法人證書原件及復印件;
(3)社團或工會:社團登記證或工會法人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;
(4)民辦非企業(yè):民辦非企業(yè)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;
(5)其它機構:上級機關批準成立的批文復印件及法人代表(或負責人)的任職證明;
2、法人單位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,非法人單位提交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;
3、經(jīng)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4、代碼證書正副本和IC卡原件;
5、申請表(加蓋公章)
6、各類分支機構還需提交主管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。
7、各類臨時性機構還需要提交核準成立部門開出的有效期限證明。